把同一個圖案排列起來,
塗不同的顏色,
就有了不一樣的感覺。

這是設計裡的1+1>2
(1+1+1+1+1+1>6)
(真慘……我現在在講什麼鬼話?
真的離我的純粹理性越來越遠了……)

顏色就不列出來了,
大家可以try一下自己的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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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alasan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